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2018年招聘教师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0日

  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是由堰桥街道主办的一所公办幼儿园,根据我园事业发展的需要,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的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5日止。
  (2)报名地址和电话:
  地址: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行政楼二楼园长室(惠山区堰桥街道堰桥社区北山下173号)
  咨询电话:0510—83742492  鲍老师
(3)报名须知:
  ①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
  ②在职教师和往届师范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
  ③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本人报名时当场填写),带好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④个人自荐材料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2、面试:(总分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1)自弹自唱(20分)(提前一周公布曲目范围,当场在规定曲目中随机抽取)
  (2)舞蹈(20分)(自备,时间控制在2分钟左右)
  (3)特长展示(20分)(自备,时间控制在2分钟左右)
  (4)上课(40分)(自备,不限领域和年龄班,上课人数20名,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3、体检、录用
  面试总分前2名进入体检(由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政审合格,择优录取2名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在职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已取得幼儿园区级教学新秀以上等荣誉的优先录用。
三、聘用及待遇:
  1、在规定时间内到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本园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障费用。
  2、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则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1、应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实有效,对违反考核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在街道教育办公室、组织办公室监督并全程参与下进行。
五、本公告由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