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学期流动人口子女(新小班)入园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tea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2日

一、信息采集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户口不在堰桥社区、堰北社区、刘仓社区、堰湾迪泰、惠韵家园,但是居住在堰桥社区、堰北社区、刘仓社区、堰湾迪泰、惠韵家园范围)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条件:

实际居住在学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入学,由幼儿园视情安排: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相应学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一年以上。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参加无锡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今连续)。

三、信息采集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请准确、工整地填写好);

2、父母双方江苏省居住证满一年(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居住证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证明复印件);

3、惠山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提供复印件);

4、无锡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缴费证明(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社保缴费单位要与合同单位一致,提供复印件);

5、幼儿及父母原籍户口本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提供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所在页,户口簿首页和幼儿一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四、信息采集流程:

1、《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请关注无锡堰桥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网站/、扫一下堰幼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幼儿园门卫室领取。

2、6月15日——6月16日(16:00截止)将信息采集表及相关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一起交到无锡市堰桥中心幼儿园门卫室(所有材料一经收下后不予退回,请准备相应复印件)。

3、材料审核通过,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由园部在 6月22日前电话通知,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另行电话通知。

4、提供的信息、出示的相关证件必须确保真实、有效。

堰幼微信公众号

堰幼新生信息采集表

无锡市堰幼中心幼儿园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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